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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admin 2023-09-21 29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摘要: 教财司函〔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

教育财政司司长函函[202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各部门所属高等学校:

近期,我国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部署,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是学生资助战线全员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控,是全面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既要按照统一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又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谋划部署新学期学生资助各项工作。

2.积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和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了解当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状况。要重点关注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特困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残疾。对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及时给予资助。受疫情感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其家庭成员入学后,各学校须使用学校按营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助学金,减免学费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国家资助情况。或提供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证其正常学习和生活。

3.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学校要妥善安排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各地学校要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等经济资助,帮助他们顺利渡过疫情困难。对于已毕业且处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在疫情防控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学生,根据“财政部2020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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