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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的紧急通知

admin 2023-09-21 41
教育部关于加强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的紧急通知摘要: 教发[200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发[200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所属高校: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已在各地启动。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握高等教育发展步伐,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工作重点深化改革、提高水平为实现高等教育质量转移,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加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教育部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2005年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计划,也不得跨所属调整招生计划。 2、招生期间,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招生政策。除预留调整方案外,不得擅自接受额外方案,并严格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发布考生电子档案。学校不得招收超出计划招生的学生。三、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不突破,对擅自下达招生计划的有关省市要坚决纠正,不再追加招生。规定入场时间结束后组织。 4.实行新生学历电子注册与国家下发的招生计划挂钩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五、各地、各部门、部属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下发的方案,有效控制乱收费、违规招生在教育方面,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借钱到招生期间进行诈骗行为,确保今年高校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地区、各部门、部属院校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和要求。教育部将于今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将作为今后制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尽快将此通知转发至所属院校。 2005 年7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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